女內地生遭狗咬傷致身心受創索償28萬 終獲賠8萬

2018-08-20 19:15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來港修讀碩士課程的女內地生,於2013年11月16日在其位於紅磡的大廈天台曬棉被時,不幸地被一頭沒有狗帶牽引的雄性混種狗咬傷其左腳,她大喊救命時狗主更沒有理會便帶同全部4隻狗離開天台。
女內地生被狗咬後左腿位置有兩個永久疤痕,亦聲稱因意外患上精神創傷和產生對狗隻的恐懼,如產生焦慮、日間過度疲累和情緒低落等問題,故以疏忽、明知故犯及違反法定責任為由入稟區域法院向同大廈的兩名劏房住客索償284923港元。
龍雲彪暫委法官就內地生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的損害、醫療開支、補健食品開支等損失,裁定狗主需賠償84939港元。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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