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内地生遭狗咬伤致身心受创索偿28万 终获赔8万

2018-08-20 19:15

区域法院。资料图片
区域法院。资料图片

来港修读硕士课程的女内地生,于2013年11月16日在其位于红磡的大厦天台晒棉被时,不幸地被一头没有狗带牵引的雄性混种狗咬伤其左脚,她大喊救命时狗主更没有理会便带同全部4只狗离开天台。
女内地生被狗咬后左腿位置有两个永久疤痕,亦声称因意外患上精神创伤和产生对狗只的恐惧,如产生焦虑、日间过度疲累和情绪低落等问题,故以疏忽、明知故犯及违反法定责任为由入禀区域法院向同大厦的两名劏房住客索偿284923港元。
龙云彪暂委法官就内地生疼痛、痛苦与丧失生活乐趣的损害、医疗开支、补健食品开支等损失,裁定狗主需赔偿84939港元。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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