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遣返聲請期間當非法勞工 孟加拉男判囚16月

2018-08-20 14:03

入境處去年10月跟進調查該宗非法勞工案件。資料圖片
入境處去年10月跟進調查該宗非法勞工案件。資料圖片

一名持擔保書的孟加拉籍非法勞工,於8月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6個月11日。
入境事務處 (入境處) 於去年10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屯門拘捕一名31歲孟加拉籍男子。他被捕時正在運送貨物,並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 (俗稱「行街紙」),後經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被捕的非法勞工於8月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6個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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