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被殺案】2女被告被控謀殺表證成立 官不排除政治暗殺

2018-08-16 14:42

被告越南裔女子段氏香和印尼女子艾莎今日被裁定謀殺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的表面證供成立。AP圖片
被告越南裔女子段氏香和印尼女子艾莎今日被裁定謀殺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的表面證供成立。AP圖片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去年2月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毒殺一案,法官今日裁定控方起訴的2名女被告越南裔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ang)和印尼女子艾莎(Siti Aisyah)謀殺表面證供成立,因此可以進入下一階段審訊,由辯方進行辯護,意味著審訊程序會持續多數個月。法官指出,不排除這宗案件是政治暗殺的可能性,但沒有實質證據去證明這一點。

這項裁決表示法官同意在過去數個月的聆訊中,控方已經提出了足夠證據指控29歲的段氏香和25歲的艾莎謀殺金正男。

案件於去年10月開始進行聆訊,控方傳召了數十名證人出庭作供。如果法官認為證據不足的話,審訊便會終止,但這並不表示兩人可以即時獲釋,因為檢察部門可提出上訴,也可以控告她們違反簽證和逗留條件,繼續扣留她們。在目前的情況下,兩名被告要繼續還柙監房看管。

段氏香和艾莎於早上由囚車載到吉隆坡市郊的法院大樓。當局採取空前嚴密的保安措施,法庭內、外都有身穿避彈衣及荷槍實彈的警員把守,氣氛緊張。 

法官花了兩小時宣讀判詞,指控方過去6個月提出的證據,證明這是一宗由兩名女被告和四名在逃北韓人經過周詳策畫的陰謀,目的是「有糸統地」殺害金正男。

金正男於去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機場客運大樓內,被人用 VX神經毒劑襲擊,搶救無效,兩小時後中毒太深不治。在審訊期間,主控官指段氏香和艾莎都是受過訓練的殺手,用非法武力把神經毒劑塗在金正男的眼和臉上,把他殺死。兩人均否認控罪,聲稱自己是無辜及被人利用,以為正在拍電視台的整蠱節目。

若最終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她們最高會被判死刑。

辯方律師指出,兩名女被告只是被人利用,控方根本拿不出有力的證據去證明兩人有甚麼殺人動機。真正的兇手,其實是涉案在逃的4名北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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