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被殺案結案陳詞 主控官指2被告是受訓殺手
2018-06-28 18:19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去年二月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毒殺一案,主控官周四作結案陳詞,形容兩名女被告越南裔女子段氏香 (Doan Thi Huang) 和印尼女子艾莎 (Siti Aisyah) 是受過訓練的殺手,用非法武力把 VX神經毒劑塗在金正男的眼和臉上,導致他死亡。
段氏香和艾莎被控謀殺,2人均否認控罪。她們由案發至今一直堅稱自己是無辜及被人利用,以為正在拍電視台的整蠱節目,但主控官反駁,指她們編造故事,企圖隱瞞這宗險惡的陰謀,蒙騙公眾和法庭。若被裁定罪名成立,段氏香和艾莎最高會被判死刑。
主控官說:「這種行刺方式,只在占士邦電影裏才看得到。2名女子並非隨便被人揀作代罪羔羊。她們知道自己要做些甚麼,而且要做得到,沒有失敗的空間。只有經過挑選和受過訓練的人才可以確保成功。」
辯方律師指,2名女被告沒有殺害金正男的動機。她們只是北韓進行政治暗殺的無辜棋子。
主控官則說,2名被告有意圖殺害金正男,而且知道自己正在處理有毒物質,因為她們蓄意襲擊金正男的眼睛,行事後迅速洗手。一名專家出庭作供,指眼睛是神經毒劑進入人體及擴散的最佳途徑。一個人接觸 VX神經毒劑後十五分鐘內洗清乾淨,便不會出現中毒癥狀。
主控官又謂,金正男重100公斤,高1.7米 (5呎10吋),因此2名被告要用她們的身體力量,強行在他的眼睛和臉上塗毒劑。她們的目的,是要盡快行事,令金正男無時間作出反應。如果讓金正男有時間擋走毒劑,她們的行動便會失敗。
機場保安攝錄片段顯示,兩人同一時間向金正男施襲,確保殺人計畫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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