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被殺案】2女被告被控謀殺表證成立 官不排除政治暗殺
2018-08-16 14:42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去年2月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毒殺一案,法官今日裁定控方起訴的2名女被告越南裔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ang)和印尼女子艾莎(Siti Aisyah)謀殺表面證供成立,因此可以進入下一階段審訊,由辯方進行辯護,意味著審訊程序會持續多數個月。法官指出,不排除這宗案件是政治暗殺的可能性,但沒有實質證據去證明這一點。
這項裁決表示法官同意在過去數個月的聆訊中,控方已經提出了足夠證據指控29歲的段氏香和25歲的艾莎謀殺金正男。
案件於去年10月開始進行聆訊,控方傳召了數十名證人出庭作供。如果法官認為證據不足的話,審訊便會終止,但這並不表示兩人可以即時獲釋,因為檢察部門可提出上訴,也可以控告她們違反簽證和逗留條件,繼續扣留她們。在目前的情況下,兩名被告要繼續還柙監房看管。
段氏香和艾莎於早上由囚車載到吉隆坡市郊的法院大樓。當局採取空前嚴密的保安措施,法庭內、外都有身穿避彈衣及荷槍實彈的警員把守,氣氛緊張。
法官花了兩小時宣讀判詞,指控方過去6個月提出的證據,證明這是一宗由兩名女被告和四名在逃北韓人經過周詳策畫的陰謀,目的是「有糸統地」殺害金正男。
金正男於去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機場客運大樓內,被人用 VX神經毒劑襲擊,搶救無效,兩小時後中毒太深不治。在審訊期間,主控官指段氏香和艾莎都是受過訓練的殺手,用非法武力把神經毒劑塗在金正男的眼和臉上,把他殺死。兩人均否認控罪,聲稱自己是無辜及被人利用,以為正在拍電視台的整蠱節目。
若最終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她們最高會被判死刑。
辯方律師指出,兩名女被告只是被人利用,控方根本拿不出有力的證據去證明兩人有甚麼殺人動機。真正的兇手,其實是涉案在逃的4名北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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