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男子天台睇風景惹企跳疑雲 無帶身份證被捕
2018-08-11 11:27
旺角一名男子凌晨在天台徘徊看風景,一度惹起企跳疑雲,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最終因事主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將他拘捕帶返警署扣查。
現場是上海街707至709號唐樓,凌晨2時許,有街坊發現一名身穿紅衣的男子在7樓天台徘徊,懷疑他企圖跳樓自殺,於是報警。消防員及警方到場後,有人聲稱自己是在天台看風景,並沒有尋死意圖。警方於是向他索取身份證,但由於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帶返警署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17C條《身份證明文件的攜帶及出示》賦予的權力,警務人員可向市民查閱其身份證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即屬違法。如市民未能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警務人員可要求他在合理時間及情況下解釋及證實身份。視乎情況需要及該人的態度,警務人員可向其作出口頭警告、帶返警署作進一步查詢、作出票控行動或甚至拘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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