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男子天台睇风景惹企跳疑云 无带身份证被捕

2018-08-11 11:27

旺角一名男子凌晨在天台徘徊看风景,一度惹起企跳疑云,警方接报到场调查,最终因事主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将他拘捕带返警署扣查。

现场是上海街707至709号唐楼,凌晨2时许,有街坊发现一名身穿红衣的男子在7楼天台徘徊,怀疑他企图跳楼自杀,于是报警。消防员及警方到场后,有人声称自己是在天台看风景,并没有寻死意图。警方于是向他索取身份证,但由于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被带返警署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17C条《身份证明文件的携带及出示》赋予的权力,警务人员可向市民查阅其身份证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即属违法。如市民未能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警务人员可要求他在合理时间及情况下解释及证实身份。视乎情况需要及该人的态度,警务人员可向其作出口头警告、带返警署作进一步查询、作出票控行动或甚至拘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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