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被推跌踢傷 入稟向銀行女職員索償
2018-08-09 11:55
銀行女職員去年5月乘搭巴士時用背包霸佔座位,一名六旬婆婆看不過眼與其爭執。女職員下車時竟嫌婆婆動作太慢,將對方推倒在地。巴士司機欲下車追截,又遭女職員推跌踢傷。肇事女職員去年7月在裁判法院認罪,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事隔逾一年,被踢傷的巴士司機昨入稟高等法院,向上述女職員索償。
原告分別為車長吳小蓮及九巴,被告人為上述銀行職員陳靄婷,陳於去年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2罪。案情指吳去年5月7日駕駛一輛215X線九巴,乘搭該架巴士的陳在啟田邨站下車,卻嫌涉事婆婆走得太慢而推其肩膊,令對方倒地。吳不齒陳的行為而上前追截,反被對方襲擊。裁判官最終判陳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賠償2名事主各5000元。
法庭記者:黃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