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被加控3項洗黑錢控罪
2018-08-08 22:52
上月被控濫權及背信罪的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出庭,被加控3項與「一馬弊案」相關的洗黑錢罪名。納吉布否認全部控罪,獲准保釋。
65歲的納吉布在女兒、女婿及幼子的陪同下,坐車抵達吉隆坡法院,其車隊由4架車組成。他身穿整套藍色西裝現身,神情輕鬆。較納吉布一個月前上庭的情況,今次聚集在法庭外的支持者大幅減少,並且被拒於門外。
法庭人員讀出新加的3項控罪,指他以電匯方式從一馬基金戶口非法轉移4200萬馬幣(約7800萬港元)到他的個人銀行戶口。
法官問納吉布是否明白新控罪?納吉布表現平靜,輕聲地回答:「我明白。」法官把案件轉解到高等法院,於周三稍後時間連同早前提出的各項控罪,一併進行聆訊。
按照現行法規,洗黑錢罪名若被裁定罪名成立,每一項控罪最高可判入獄15年,及罰款不少於洗黑錢金額的5倍或500萬馬幣(以較高者為準)。至於濫權及違反信託罪,每一項控罪最高可判入獄20年。
納吉布於2009年上台擔任首相時成立一馬基金,目的是推動經濟發展,由他自己親自領導。但這個基金累積了數以十億美元計債務,在美國和另外數個國家受到調查,懷疑有人虧空公款及進行洗黑錢勾當。
醜聞爆發後,納吉布在國內剷除異己,打壓傳媒及企圖阻撓調查工作。公眾大感憤怒,導致其政黨在5月9日的大選中落敗,新首相馬哈迪領導的政府上台後對納吉布和他身邊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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