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1993年屯門色魔落網 被判囚終身

2018-08-06 08:20

「屯門色魔」林國偉終被判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屯門色魔」林國偉終被判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香港史上眾多連環兇殺案中,除了「雨夜屠夫」林過雲,「屯門色魔」林國偉犯下的連環姦殺案亦同樣轟動。他在1992年至1993年間,強姦及行劫10名女子,更將其中3名殺害。他終在93年8月6日落網,林被控15項強姦及行劫罪、3項謀殺罪,最後裁定全部控罪成立,判囚終身。
當年居於屯門大興邨的林國偉在1992年4月24日首次犯案,當時只有21歲的他,尾隨一名19歲少女到其屯門友愛邨愛明樓的往所,待其進入電梯後,將其勒住並扯出升降機,在後樓梯將她強姦,並搶走她的手袋及金飾。
林國偉其後多次犯案,至93年2月24日,他在屯門友愛邨,以同樣手法將一名50歲婦人拖至梯間意圖侵犯,但用力過度將對方勒死,這是他首次殺人。
雖然殺害一條人命,但並未能令林國偉卻步,他在93年4月至7月期間,3次姦劫3名22至31歲的女子。直到1993年8月6日,林國偉試圖約會一名曾強姦的對象,被其兄長報警擒獲。

林國偉被判處十一次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林國偉被判處十一次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女死者陳屍現場及女死者衣物。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女死者陳屍現場及女死者衣物。資料圖片

警犬協助搜尋證物。資料圖片
警犬協助搜尋證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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