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造假】 前工地實驗室助理認串謀詐騙 求情無金錢得益望輕判

2018-07-26 11:21

第13被告鄺富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
第13被告鄺富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懷疑涉及港珠澳大橋工程報告造假案,經調查後起訴19名屬土木工程拓展署一承辦商的前實驗室職員。控方於庭上呈上有關做假事件所牽涉的公帑,指岀事後的工作涉及逾5860萬元,包括土木署安排額外人手審視資料及報告和路政署聘用顧問的費用。

任前工地實驗室助理的第13被告鄺富賢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辯方求情時指呈遞其父母所撰寫的求情信,表示鄺本性善良且為人誠實,今次屬愚蠢犯案,於事件中並無額外得益。

辯方重申,鄺未有得到任何金錢得益,而他作為基層助理,認為若未有依照上司指示,便會失去工作。加上鄺並非建基於次被告吳啟堯的證供是否有利自已而認罪,並確認鄺在內部調查時已對事件直認不諱,望法官可酌情輕判。

另外,任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的64歲首被告麥培盛早前亦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原今早判刑,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3時再訊。

案情指,首被告麥培盛及第13被告鄺富賢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而工程中須進行混凝土測試,以量度港珠澳大橋所使用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惟實驗室職員未有察覺限期已過而著手進行測試,當得悉結果後,實驗室職員便獲指示要「弄妥」事情,惟該些混凝土磚已在原本測試中遭壓碎或損壞,職員遂使用替代品,如金屬柱或強力混凝土磚,虛假地模擬測試,職員亦操控時間,使數據合符資格,以獲取認可計劃的認許測試報告。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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