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商違守則照賣廣告 九成人曾接觸相關廣告
2018-07-25 14:11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UNICEF HK)調查發現,有嬰幼兒配方奶公司不遵循《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守則》(《守則》),推廣36個月以下嬰幼兒產品資訊。總幹事劉玉燕指,關注任何不遵守《香港守則》以及所有貶抑母乳餵哺的宣傳及行為,以圖影響父母選擇最恰當餵養嬰兒的方式,惟《香港守則》只屬自願性質,即使違反亦沒懲罰措施,劉玉燕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監管。
《守則》訂立超過一年,原意為限制母乳代用品的銷售手法,令母乳餵哺更普及。UNICEF HK監察《守則》成效,發現有公司以廣告等形式,推廣36個月或以下的嬰幼兒產品,違反《守則》建議。
調查上月進行,團體於街頭及網上以問卷形式訪問了511名現有36個月以下初生及嬰幼兒媽媽,發現過去三個月,逾九成受訪者經常或間中透過不同渠道接觸到初生及嬰幼兒廣告和宣傳活動,六成七受訪者認為,廣告對象是六至三十六個月幼兒;調查再訪問當中四百一十六人,其中四成人收到奶粉公司建議使用奶粉餵哺孩子,違反《守則》中,製造商或分銷商不應為推廣指定產品,而直接或間接索取未滿三十六個月大嬰兒父母的個人資料。
Rita小孩八個月大,她以全人奶餵哺小孩。她表示,電視每天都播放奶粉廣告,廣告裡的嬰兒年紀幼小,看來跟自己小孩差不多歲數。Rita稱,廣告描述嬰兒進食奶粉後,便會顯得聰明、健康,一般母親收看後容易信以為真,改以奶粉餵哺。
UNICEF HK總幹事劉玉燕指,母乳對嬰兒及母親的好處,絕對大於奶粉,但現時《守則》未能有效執行,或影響母親選擇,呼籲當局盡快把屬自願性質的《守則》改以立法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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