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擬每公升容量收$1 環境局:回收磨成砂是需求大的建材

2018-07-19 10:11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早討論玻璃樽徵費計劃。環保署助理署長林淑儀表示,會在明年年中之前落實徵費,政府會以污染者自付的原則,釐定水平,初步預計每公升玻璃容器容量徵費約1元。她補充,如果供應商自行安排回收重用玻璃瓶,可申請豁免徵費,但減廢率要達80%以上。

林淑儀指,政府已委聘3個承辦商,收集和處理廢玻璃,希望首年可以回收1.5萬公噸玻璃,3年內每年回收5萬公噸,相當於全港一半的廢玻璃。她說,初步估計,每公升玻璃樽徵費1元左右,但實際數字會在今年第四季提交附屬法例時交代。

在委員會會議上,多名議員支持計劃,認為徵費水平合理,但關注廢玻璃轉化為地磚或填料的出路問題。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表示不太擔心出路問題,他說,回收後的玻璃可製成磚、填料等,磨碎變成砂後是需求大的建築原料,目前正探討用廢玻璃製作環保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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