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逾期支付10.8萬有薪年假予張星煒 判罰$1萬 2018-07-16 12:21 港大在前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 香港大學早前被勞工處票控兩項「沒有付給年假薪酬」,傳票指港大於法定範圍合約終止後7天內,沒有支付前港大教授、港大教職會主席張星煒兩個學年的有薪年假共10.8萬元,港大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合共1萬元。 傳票指出,港大在前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的合約終止後50多天,才支付他於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僱用期內的有薪年假逾10萬元,超過法定範圍7天。 法庭記者:陳婉雯 港大被判罰款共1萬元。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財委會通過10億元建造業創科基金 范國威質疑「架床疊屋」 下一篇 財委會通過10億元建造業創科基金 范國威質疑「架床疊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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