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出紅磡狼收1980元 黑的哥夥同黨犯案齊罰款兼判監
2018-07-14 13:44
沙田裁判法院於本月11日就與的士罪行有關的控罪,判處一名69歲姓湯及一名62歲姓李本地男子監禁及罰款。
該名69歲姓湯男子被控以一項「招攬乘客」罪及一項「串謀濫收車資」罪,各被判以監禁20天及12天,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該名62歲姓李男子則被控以一項「串謀濫收車資」罪,被判以監禁12天,緩刑24個月,並就「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及「未有將的士計程表指示器撥到開始記錄位置」罪行被判處罰款共1200元。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於去年11月29日在機場一帶進行打擊的士濫收車資行動。行動中,該名姓湯男子招攬喬裝遊客的人員乘搭一輛由該名姓李男子駕駛的的士。
當的士由機場抵達紅磡區一酒店後,該名姓湯男子向人員收取約1980元車資(法定車資約為273元),人員遂拘捕該名姓湯男子及姓李的士司機。經調查後,該兩名男子被控告相關罪行及於今年7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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