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賄驗車員改裝車獲通過測試 被廉署起訴

2018-07-12 17:27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經營車身裝飾業務合伙人,控告他涉嫌串謀行賄一名指定車輛測試中心認可車輛測試員,使經改裝私家車通過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3日)將於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45歲郭俊希,昨日(11日)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間,與其合伙人及該認可車輛測試員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認可車輛測試員提供合共1300元,作為他就二人轉介到汽車公司進行每年檢驗的車輛有毛病或不符規定也不予理會,即使車輛不合資格通過檢驗測試,仍然為車輛發出「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的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及其合伙人曾轉介4輛經改裝私家車予該認可車輛測試員進行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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