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漢斬殺母校9學生報復被判死刑 官斥手段凶殘嚴重危害社會

2018-07-10 18:05

趙澤偉為報復就讀初中時被同學嘲笑,憤而持刀狂刺該校學生,造成9人死亡。
趙澤偉為報復就讀初中時被同學嘲笑,憤而持刀狂刺該校學生,造成9人死亡。

陝西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米脂三中)於今年4月發生駭人兇殺案,28歲疑犯趙澤偉為報復就讀初中時被同學嘲笑,致心理受挫,憤而持刀狂刺該校學生,造成9人死亡,11人受傷。趙澤偉今早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當庭表示上訴。
案件今早在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法院指,被告人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自認為自己在米脂三中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心理受挫所致,遂對初中同學出現報復泄憤念頭。
至今年3月至4月,趙澤偉在網上購買5把刀預謀犯案。但因找不到舊同學,他將報復目標轉為米脂三中的學生。4月27日下午5時許,他帶同3把刀到學校附近等學生放學。到6時許,大批學生放學步出校門,趙即掏出匕首,迎面衝入學生人群中,向途經的學生狂刺,造成9人死亡、4人重傷、7人輕傷。趙後來被趕至現場的教師、保安及學生制服,並移交警員處理。
法院認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犯罪目標明確,殺人手段特別凶殘,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3名法官及4名陪審員審理3個多小時後,並交合議庭商議及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最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澤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趙澤偉今早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當庭表示上訴。
趙澤偉今早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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