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斩杀母校9学生报复被判死刑 官斥手段凶残严重危害社会
2018-07-10 18:05
陕西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米脂三中)于今年4月发生骇人凶杀案,28岁疑犯赵泽伟为报复就读初中时被同学嘲笑,致心理受挫,愤而持刀狂刺该校学生,造成9人死亡,11人受伤。赵泽伟今早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当庭表示上诉。
案件今早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法院指,被告人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自认为自己在米脂三中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心理受挫所致,遂对初中同学出现报复泄愤念头。
至今年3月至4月,赵泽伟在网上购买5把刀预谋犯案。但因找不到旧同学,他将报复目标转为米脂三中的学生。4月27日下午5时许,他带同3把刀到学校附近等学生放学。到6时许,大批学生放学步出校门,赵即掏出匕首,迎面冲入学生人群中,向途经的学生狂刺,造成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赵后来被赶至现场的教师、保安及学生制服,并移交警员处理。
法院认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犯罪目标明确,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3名法官及4名陪审员审理3个多小时后,并交合议庭商议及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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