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風波】夏正民及倫敦大學學院教授Hansford獲委任 半年内交調查報告

2018-07-10 17:35

夏正民(左);Hansford(右)。
夏正民(左);Hansford(右)。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委任調查委員會,就港鐵推行的沙中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中的紥鐵工程,及引起公眾安全方面的關注的其他工程,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亦會建議適當改善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

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獲委任為調查委員會主席兼委員,倫敦大學學院建築和基礎建設政策教授Peter George Hansford獲委任為委員。調查委員會將由其委任日期起計6個月內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公眾安全至為重要,有需要由一個獲《調查委員會條例》賦予各項權力的法定調查委員會,查明這些工程懷疑出現的問題的事實和情況,並建議適當改善措施。

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為:

「就港鐵公司沙中線項目工程合約編號1112(合約)下的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

(a) (i) 就紥鐵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在若干地點進行並自2018年5月以來就其是否安全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紥鐵工程)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調查;

(ii) 就引起公眾安全方面的關注的任何其他工程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調查;以及

(iii) 查明上文(i)及(ii)項下的工程是否按合約進行。若否,箇中原因及是否已採取糾正措施;

(b) 因應上文(a)項,檢討

  (i) 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制度、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監督和控制制度及程序、通報政府的制度、內部溝通及與各持份者溝通的制度和程序,以及其他相關制度、程序和做法在各有關方面是否完備,以及其執行情況;以及

  (ii) 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的涵蓋範圍及該等機制是否完備,以及其執行情況;以及

(c) 因應上文(b)項,建議適當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

調查委員會乃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獲委任,調查委員會的委任事宜將於憲報刊登。 陳子敬獲委擔任委員會秘書。

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資料圖片
倫敦大學學院教授Hansford。網上圖片
倫敦大學學院教授Hansford。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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