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轉倉時被要求脫衣問話 黃之鋒向律政司索償1.6萬元

2018-07-09 15:00

黃之鋒向懲教署索償1.6萬元。資料圖片
黃之鋒向懲教署索償1.6萬元。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因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被判入獄,他稱當時轉倉到東頭懲教所時,被懲教人員要求脫衣蹲下回答問題,歷時超過3分鐘,令黃感到被冒犯,亦有感懲教署濫權。他今日正式入稟小額審裁處向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提出索償1.6萬。

黃於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己過去曾向懲教署投訴委員會訴,但由於被投訴人否認指控,故投訴被裁定不成立。黃直指此委員會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有黑箱作業之嫌,因此期望透過入稟令社會關注在囚人士面對的問題,並表示長遠而言必須成立監懲會。

法庭記者:陸曉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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