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藏針】被控4罪 30歲無業漢還押懲教看管

2018-07-07 11:39

被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九巴座椅上連環遭「刺客」插針事件近日引來市民的恐慌,一名30歲無業男疑犯懷疑因不滿巴士「飛站」而犯案洩憤,於本周三在其青衣住所被警方拘捕,共被控三項傷人罪和一項企圖傷人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王詩麗署理主任裁判官考慮到案情的嚴重性及被告有機會再干犯案件,故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王官將案押後至8月17日再訊,期間警方將作進一步調查,如找出其他涉案受害者、為涉案針支作法證化驗、調查被告是否與其他同類型事件有關連。被告期間需還押懲教署看管候訊。

留有上唇鬍及短絡腮鬍、身穿藍黑間條短袖T恤出庭的被告莫湛深甫進庭便四處張望,表現冷靜。莫今天毋須答辯 ,聽畢四項控罪便分別隨即回答「我明」。

報稱無業的男被告莫湛深(30歲)被控於2018年6月27日三度傷人。莫被控於6月27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嘴間道41A九龍巴士(由尖沙嘴東巴士總站開往長安巴士總站 )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林潔穎;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新城市廣場48X九龍巴士(由禾輋巴士總站開往灣景花園巴士總站)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盧詠欣;亦於同日懷疑在香港新界沙田新城市廣場48X九龍巴士(由禾輋巴士總站開往灣景花園巴士總站)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梁燁淇。

男被告另被控於上述項控罪的案發翌日即6月28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北河街81九龍巴士(由佐敦渡華路開往禾輋巴士總站)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一名不知名男子。四項控罪涉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 。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1:09
更新時間:11:39

男疑犯懷疑因不滿巴士「飛站」而犯案洩憤。
男疑犯懷疑因不滿巴士「飛站」而犯案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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