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拳王涉泊車糾紛打鬥 拒撤控守行為:何罪之有

2018-06-21 16:23

前香港拳王杜恒霖。資料圖片
前香港拳王杜恒霖。資料圖片

前香港拳王杜恒霖疑因泊車問題,涉與人爭執和動武,兩人被控公眾地方打鬥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本同意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和撤回控罪,即使主控提醒杜若同意則不留案底,惟杜仍堅決拒絕,另一被告則同意,准以一千港元自簽保守行為一年和支付堂費五百元。

被告杜恒霖今未有律師代表,裁判官向杜表示,控方同意撤回控罪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杜及另一被告譚華培的案件,而且主控特意提醒杜這樣做不留案底,惟杜堅拒並執意要進行審訊。杜於庭外表示不曾向譚動武,何罪之有,而且譚身形高大,又怎樣以胸口與他推撞。

譚同意的案情指,今年四月十四日晚十時許,杜將私車家泊於新港城一期停車場內一條單程路上等候乘客,後車的譚響咹示意杜讓開,兩人因而口角。杜及後駕車離去,數分鐘後兩車再相遇,杜下車與譚爭執,並以心口撞向對方,譚則出手推杜。譚車上的女兒因二人情緒激動下車調停,杜則主動報警求助。警誡下杜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香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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