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梁頌恆申司法覆核 求頒令違憲表決無決
2018-06-21 16:00
青年新政梁頌恆今入稟高院,就立法會於本月14日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表決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梁要求法庭頒令一地兩檢草案為違憲,而立法會無權通過違憲的一地兩檢草案,且須宣告表決無決。
申請通知書中提及,根據《基本法》第11條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能與《基本法》相抵觸,惟一地兩檢草案則明顯抵觸,當中包括《基本法》第2條所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另亦提到草案與《基本法》中第18條、第19條、第22條、第35條等抵觸。
梁與綽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現身高院,以及會見傳媒。梁於庭外指岀,現時已通過一地兩檢三部曲的最後一步,無疑地每個人的力量很微小,年輕人亦未必想到方法去實踐他們想做的事,但梁表示希望每人可「分清楚黑同白,認清楚啱同錯」,所以有申請司法覆核的決定,以針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立法會中通過這違法、違憲的法案。
被問及勝算有多少時,梁回應「唔搬龍門嘅話,我認為勝算係十分高,正常人一睇呢個法律條文,好非黑即白嘅一個問題」。至於會否擔心人大會就此釋法,梁則指這並非他們可決定的範圍。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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