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急晤發展商 加強懲處「毆鬥代理」
2018-06-15 08:48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接受專訪時稱,局方對近期連串代理衝擊事件,甚至挑戰局方職權的行為,深感關注,認為打鬥事件令行業形象毀於一旦,必須嚴懲害群之馬,早前就主動聯絡發展商,簽署《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約章》,將嚴禁無牌代理,出席新盤的銷售活動,若代理涉及打鬥事件,除了會被罰款,更會停賽處分,務求為買家提供理想的銷售環境,目前已有逾10家發展商簽署,現階段會繼續聯絡其他發展商,將於月底公布已簽署約章的名單。
韓婉萍再指,目前正研究加重對違規打鬥代理及其代理行的處分,在現行條例下,涉及打鬥的代理,一經定罪,將會被撒銷牌照(即釘牌),並於3年內不獲發牌,至於干犯刑事罪行,更會在5年內不獲發牌,目前正研究將打鬥代理不獲發牌的期限,由3年增至5年。對於外界指,局方考慮把不獲發牌期限大增至10年,韓氏則指出,若要把不發牌的限期,增加至5年以上,需要與委員會間再作商議。
另外,作為代理行本身,也有責任規管員工,故此會研究加重罰則,而有關指引,,同時,涉及打鬥的代理,也有部分為持牌人士,目前研究加深代理資格考試的難度,從而提升從業員的質素,以及讓他們更珍惜本身的牌照,至於局方亦會繼續加強巡查新盤,會為前線巡查人員,添置攝錄器材,方便進行職務。
至於無牌代理從事物業銷售工作,本身經已屬刑事罪行,而負責聘請的代理公司,其公司的董事及管理人員,亦會受刑罰,包括可罰款10萬元,以及被監禁六個月,當然局方為顧及行業運作上的需要,不能一刀切嚴禁代理行聘請無牌人士,一邊實地學習,一邊考取牌照,。但代理行負責人員,亦要小心處理。
另一方面,今年截至5月,地監局巡查新盤次數為572次,較去年同期的642次,下調約10%,韓氏稱,巡查次數下跌,主要為今年較少新盤推出所致,往後會繼續按實際情況,加強新盤巡查次數。
涉及一手的投訴個案為20宗,較17年首5個月的27宗跌26%,但是代理於新樓銷售處打鬥個案,則由去年的1宗,增加至3宗,同時亦有個別新盤投訴情況卻有所上升,包括投訴代理未有兌現優惠及回贈承諾,由去年的8次,增加至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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