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調低高齡津貼年齡門檻 羅致光:涉大量公帑無意更改
2018-06-13 16:45
政府周五向領取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等受惠人發放額外兩個月金額。有立法會議員建議降低領取高齡津貼門檻,將合資格年齡由現時的70歲降至65歲,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隨著長者人口增加,高齡津貼所涉及的人數及公帑將會不斷提升,考慮到社會保障制度的持續性,政府沒有計劃降低高齡津貼的年齡要求。
羅致光表示,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推算,70歲或以上長者人口將由2016年的約77萬,上升超過100萬,至2036年的約186萬。至2066年,70歲或以上長者人口按推算達218萬,即為2016年的約3倍。面對人口高齡化,政府必須審慎運用公帑,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具針對性的支援。
另外,立法會議員梁志祥關心有香港長者因居住在內地其他省份而未能領取高齡津貼,羅致光表示,社會福利署沒有備存居於內地省市的香港長者因不符合「連續居港一年規定」而未能領取高齡津貼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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