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不小心駕駛罪不成立:自己本身清白 滿意裁決

2018-06-13 14:45

鄭耀棠指自己沒有違法,心有不甘,更不能鼓勵他人犯法,才出席審訊讓法庭還自己一個清白。資料圖片
鄭耀棠指自己沒有違法,心有不甘,更不能鼓勵他人犯法,才出席審訊讓法庭還自己一個清白。資料圖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駕駛車七人車時與輕型客貨車相撞,貨車車主稱意外後發現鄭仍在車內傾手機。鄭被控不小心駕駛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鄭耀棠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自己本身清白」,被票控後得到家人朋友的關心,雖然親友曾說「認咗佢罰少少錢算數啦」,但鄭指他並沒有違法,心有不甘,更不能鼓勵他人犯法,才出席審訊讓法庭還自己一個清白。鄭滿意法官裁決,亦指法庭已要求警方處理警員失當行為。
案情指,鄭耀棠(69歲)被控於去年7月3日在香港仔東勝道北行與洛陽街交界,駕駛一輛七人車時不小心駕駛。不過,裁判官彭亮廷在判辭中一度批評警方調查馬虎,認為貨車司機及跟車車主有揑造事實之嫌、要求律政司跟進事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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