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致電卡中心改資料 男子信用卡被盜用13次消費218萬

2018-06-08 16:45

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一名男子信用卡懷疑被騙徒盜用,付款13次購買總值達218萬元的首飾時裝。

據報, 54歲姓王男事主發現其信用卡於今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期間有多項可疑交易,懷疑其信用卡曾被人盜用,銀行職員代為報案。

警方經初步調查顯示,疑犯於3月上旬致電信用卡中心要求更改男事主的信用卡個人資料。數日後,疑犯再度致電該信用卡中心要求郵寄一張全新的信用卡到更改資料後的個人地址。疑犯獲取信用卡後,以盗取的信用卡進行13次交易,購買總值約218萬的物品,當中包括首飾、衣物及手提電話等。

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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