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源夫婦等4人涉非法收DSE試題押7月中再訊 控方向辯方提過千頁文件

2018-06-06 11:25

蕭源(左)、張國權(右)等4人涉非法收發保密的DSE試題及資料,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蕭源(左)、張國權(右)等4人涉非法收發保密的DSE試題及資料,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42歲現代教育中文科補習天王蕭源,與身兼中學文憑試中文科監考員的妻子蔡怡,以及兩名前考評局中文科口試主考員,涉嫌傳送及接收保密的2016及2017年文憑試試題及資料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人被控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1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閱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4位被告均獲以現金$2000保釋外出候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而該控方證人為被告的同學,4位於保釋期間均須每星期分別到大埔、屯門及紅磡警署報到一次。
現代教育中文科導師44歲蕭源(本名蕭志勇)、其33歲妻子現代教育中文導師蔡怡(本名蔡盈盈),及兩名考評局中學文憑試前口試主考員,同為43歲的張國權及吳宏樑,吳宏樑是傳統名校香港華仁中文科老師。蕭源分別與張國權及吳宏樑,被控兩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而他與蔡怡則同時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蕭志勇及張國權被控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控罪書拍指他們倆於2016年3月11日至21日期間一起串謀取用電腦,即該蕭志勇及該張國權的智能電話,目的在於使他們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另一控罪指蕭志勇及吳宏樑於2017年3月1日至9日期間在香港一起串謀取用電腦,即該蕭志勇及該吳宏樑的智能電話,目的在於使他們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第二條控罪指蕭志勇及蔡盈盈,於2017年4月5日,在香港取用電腦,即該蕭志勇及該蔡盈盈的智能電話,目的在於使他們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辯方指,今天剛收到控方提供的共近千頁未被控方使用的資料(Unused Materials),故申請案件押後6周再訊,4名被告亦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同意控辯雙方要求,並要求辯方需於7月15日或之前向法庭遞交聯署信件,以通知案件進度及以書面形式確認屆時適合答辯的日子。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0:01
更新時間:11:25

蕭源(右)
蕭源(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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