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足韋君龍患情緒病當街打妻獲撤控 官勸:有病就要睇醫生

2018-06-05 13:09

被告韋君龍
被告韋君龍

42歲前香港足球運動員韋君龍涉嫌於上月在紅磡街上打妻,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撤銷控罪,被告准自簽2千元及守行為15個月。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於庭上向被告表示「有情緒病唔係大晒,有病就要睇醫生」,坦言「發生悲劇先嚟後悔,遲啦」。吳官續指,若被告再干犯與暴力相關的控罪,則會判監處理。
報稱為倉務員的被告韋君龍被控於5月3日,在香港紅磡船景街及德安街交界,襲擊女子潘惠敏。控方指已考慮被告的背景及案情,決定給予被告最後一次機會,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而辯方則表示被告患有情緒病,現已接受精神科治療,希望相關療程可控制其情緒。
案情指,被告於2005年與妻子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妻子發現被告有多年情緒問題,惟拒絕診治,兩人因而起爭執,其妻遂搬到親戚住所居住。於案發當日,妻子將子女送往學校後前往上班,被告突然在妻子面前岀現,用力捉其妻及查問為何搬離單位,其後被告再掐著妻子的頸部,並將妻子拉到一邊,希望進一步交談。妻子的雙手及頸部感疼痛,期間被告更取去妻子的手機。被告於被捕後否認控罪,聲稱未有襲擊妻子,只是想查看其手機內的WhatsApp紀錄。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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