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拍照】唐琳玲稱有法律助理庭內進食用手機 盼事件帶來司法改革
2018-06-01 16:34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期間,35歲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庭內拍攝,案件今在高院續審。被問到當日11時的情況,唐自辯指,事情已過了有點久,她已經忘記。唐又表示,案件對她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極大影響,尤其媒體大篇幅的報道都是扭曲及不正確,又指法庭訊息不透明,令公眾情緒受不法份子惡意引導及煽動。案件將於下周一早上10時裁決,期間唐須繼續還柙看管。
唐稱,「我是看到Label(標示)提醒禁止的東西」,但該些行為在庭內仍然發生,故她認為是法官允許,更重要的是法律助理也在吃東西及使用手機,而該些人士應比她更熟識香港法律,「他們也是不斷的破壞,給予我不好的誤導」。她又表示到庭也是有時間成本,民眾要上班,不可能親自到庭聽審。法官陳慶偉即指岀其意思,是否她在庭內拍攝有助香港市民了解司法程序及令司法程序更具透明度,唐表示「有這部分意見」。
對於拍照事件引起這麼大的風波,唐本身是表示抱歉,她並沒有任何對法庭及法官的不尊重。唐又懇請警方全面調查,給予她、法院及法官一個答覆。
她於陳辭時強調對於拍照的指控,不管是巧合還是惡意,她已被事件不斷影響,她又指斥早前義務代表她的大律師艾勤賢(Kevin Barry Egan),「利用整個拍照事件,把影響擴大化、惡劣化」,並透露她的個人隱私,不正當散布給某些媒體,令事件上升到國家層面。她近來亦備受極大壓力,負面的報導對她的人格極端扭曲及侮辱。唐又表示希望這次事件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帶來一些司法改革。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5:24
更新時間: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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