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案政府上訴得直 入境主任:考慮上訴至終院

2018-06-01 18:59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為其同性配偶爭取公務員家人福利及共同評稅,為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去年裁定申請人就公務員福利的覆核勝訴,惟評稅方面敗訴。入境事務主任與律政司分別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頒下判詞,裁定政府一方於公務員福利與評稅方面均勝訴,但需支付訟費。
法官於判詞中表示,配偶福利與共同評稅的決定均旨在保護而非削弱婚姻制度,有關配偶福利的政策,政府並不單是私營機構的普通僱主,而為作岀其管治功能及制定和實施政策等,政府須維護普遍的社會道德價值,而制定配偶福利的政策時亦有權考慮及跟從社群所持的婚姻看法。法官認為利用婚姻狀態來決定配偶福利與共同評稅的差別待遇,也是理性地與上述目的連繫。
現時香港不管法律還是普遍價值均視異性婚姻為唯一可接納的婚姻方式,然而法官亦關注申請人可能因配偶福利申請被拒而蒙受的損害,但這情況仍可合理地與有關保護婚姻狀態的公眾利益平衡。
申請人梁鎮罡透過律師發聲明指:「我和丈夫均對判詞感到非常失望」,梁強調他和丈夫二人並非想獲得任何優待,只希望如普通人一樣,獲得尊重和公平對待,他們將與法律團隊商量,以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其律師團隊亦對裁決感失望,認為香港現行的稅收制度對同性已婚人士不公及構成歧視。團隊成員之一的帝理邁律師表示,擔心裁決壯大了反對同性權益的偏執,批評裁決偏離國際人權法及普通法,違背與時並進的釋法原則,意味着法律發展的僵化,都不利於少數族群權利的保護及香港國際都會的前景。

法庭記者:陳詠詩、徐曉伊

建立時間:09:58
更新時間: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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