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迷城》道具鈔裁定為偽鈔 道具領班等兩人判囚緩刑2年
2018-05-31 16:25
為得獎電影《樹大招風》及《迷城》提供道具鈔票的道具公司男東主,前年被警方在其公司內搜出21箱,涉及22.3萬張「道具銀紙」,被控管有偽造紙幣罪名,一名為拍微電影而向他借1千萬「銀紙」的男子,兩人均否認控罪,案件今午於東區法院裁決,裁定兩被告管有偽造紙幣罪成,判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
裁判官今認為羅潤霖及張偉全二人清楚知道案中涉及一千元鈔票的道具程度甚高。無論鈔票的字樣、樣貌、數字都和真鈔位置一樣、雖然沒有保險缐及是柯式印製的平滑面,但一般市民須要仔細去分辨才知道是偽鈔。所以法庭裁定涉案的道具鈔屬於流通紙幣的偽製鈔票,既然導演吳思遠都作供指現時電影追求真實感,導演要求仿真度高。裁判官指一般人在生活中,不會保管偽鈔,一定屬不尋常的行為,所以兩被告沒有合理辯解及合理權限。
裁判官指,次被告張偉全就算錯誤相信可以就道具鈔票作保管,亦不足是控罪中合理辯解的元素,故裁定他都罪名成立。裁判官張潔宜裁決時強調,就算本港沒有任何機構可供道具僞鈔作出申請,都不等同張偉全有合理辯解。此外,張官裁定張偉全應明知及知道其道具公司存放大量迷城一千元面額的道具港幣鈔票。而張偉全的公司並非儲存一箱道具鈔票、而是20多箱,法庭作出唯一無可抗拒的推論,就是張偉全保留此份真度甚高的道具鈔有其他用途。
辯方指張在行業受尊重,吳思遠及田啟文均出庭為他作供,而案中始作俑者其實是《迷城》導演林嶺東。強調電影界過去多年都不知道是違法。
張官指案中偽鈔仿真度被有心人使用風險高,罰款不能反映控罪嚴重性,法庭須判囚以提高警覺,考慮案中特殊背景乃判緩刑。
控方指羅有毆打傷人及醉酒駕駛案底,張則有九次案底,包括危險駕駛。羅的大狀求情指,被告在案中主要爭議涉及法律上觀點,只涉及電影道具鈔票,一般大眾不會知道管有電影道具鈔是觸犯法律。辯方又指控方沒有證據被告等作非法用途,而代表張偉全的大狀顧佩芳求情指,本案為本港開埠以來首宗管有道具鈔票是違法。
判案完結後,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督察謝少深展示案中的「道具」證物,可見紙鈔印有「道具」的字眼,在紙鈔設計簽名的位置,而且顏色與一千元鈔票相近,而英文PROPS(道具)的字眼則印在右下角,約數毫米之大。被問到會否檢控印製者或導演時,督察謝少深表示仍在調查中。控方申請銷毀涉案所有道具銀紙,獲裁判官批准。
兩被告分別為羅潤霖,34歲,報稱無業;及任職道具領班的張偉全,47歲。控罪指,羅被控於前年11月2日在香港,管有9996張明知或相信看來是港元1000元紙幣的流通紙幣偽製品。張則被控前年11月3日管有22.3萬張偽鈔,包括港元、人民幣、英鎊、美元及歐元。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3:07
更新時間: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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