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風波】設立家族信託傳遺產 羅老太一方:只適用兩老離世後

2018-05-30 11:44

羅老太開庭後約半小時到庭,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羅老太開庭後約半小時到庭,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的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前年入稟控告家族基金信託人公司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指對方未有按其指示增持鷹君股份,令匯豐信託可能失去大股東地位。羅老太向法庭申請撤換信託人公司,並要求對方交代帳目及賠償,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

法官陳嘉信開審時再問原告一方,若原告人希望以信託基金避開遺產稅,為何原告人會想終止信託?代表羅老太的資深大狀余若海解釋,羅氏兩老當初成立信託原意除了避稅,同時為了保存公司資產,因兩人一直認為鷹君是他們倆的公司,他們從無視之為投資信託基金。

被告一方有證供指出,兩老於1988年的委託人意願書中已表示家族信託的設立是用以傳承遺產予子女,余若海重申意願書中的分配指示只適用於兩老均離世之後,因此原告人仍有權結束信託或更改分配指示。

對於被告以股份過度集中於信託為由、拒絕原告人要求增持鷹君股份,余若海指出被告自2009年起曾多次以憑證股利形式增持鷹君,卻拒絕原告人要求,顯示被告言行不一。被告又聲稱有分散基金投資的計劃,余若海質疑被告直至今日仍持有大量鷹君股份,作為合理而謹慎的信託人,被告不可能將其股份售予其他持份者,不然被告股份將會貶值。余若海指出,被告希望分散基金投資,全是羅老太三子羅嘉瑞的意願,容讓他繼續增持鷹君。

羅老太二子羅旭瑞、孻子羅啟瑞等今早繼續到庭旁聽,羅老太則於開庭後約半小時到庭,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法庭記者:黃梓生

羅老太開庭後約半小時到庭,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羅老太開庭後約半小時到庭,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二子羅旭瑞。
二子羅旭瑞。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