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拍照】拍照女形容是小事 散庭後一度痛哭

2018-05-25 12:25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一名持香港身分證、操普通話的女子被指於審訊期間在庭內拍攝,又拒絕向法官解釋,形容這是一件小事,還稱樂意與法官拍照,並以英語重申「今天是公開聆訊日」,惟法官指在他法庭內是一件大事,強調近日已多次有人在庭內拍照。案件將於下午3時半在高院再訊。

唐琳玲散庭後即往會議室與大律師商討,等候期間一度痛哭。

案件原於10時開庭,唐琳玲於庭上指其律師大代表艾勤賢(Kevin Barry Egan) 正處理其他案件,法官批准將案押後至11時半再訊。

佔旺與旺角暴亂案相關審訊在3個月內,共發生4宗懷疑有人於庭內拍攝事件。涉事女子唐琳玲日前於庭上堅持用有口音的英語與法官陳慶偉對話,重申自己以公眾人士身分前來,法庭應具透明度。她辯稱自己一早便到庭取一號籌,又提及根據中國法律,一名律師只有一名助手,不明白這裏為何有這麼多法律代表,她又指岀有人在庭外吃喝及上網,該些均是標示上表明禁止的。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0927
更新時間: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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