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内地女辯稱見人飲食上網 法官質疑代表可犯錯:我對你感興趣
2018-05-23 17:57
2014年佔領運動中,多名人士於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涉嫌未按法庭臨時禁令離開而被警方拘捕,並遭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其中5名被告否認罪責,案件今於高院開審,惟聆訊期間,一名內地女子涉於庭內拍攝,法官陳慶偉就事件於下午開庭,並將押後至星期五再訊,以待律政司考慮如何處理。
陳官甫開庭時查問內地女子就事件有任何回應,沒有律師代表的她強調自己今日一早便到庭取一號籌,但最後才進入庭內。她又提及有人在法庭外吃喝東西以及用Wifi上網,該些均是標示上表明禁止的。陳官即質疑那些人士犯錯是否也代表她亦可犯錯,直言「I'm not interested in them. I'm interested in you(我對他們不感興趣,我對你感興趣)」。
她又重申自己以公眾人士身份前來,法庭應是具透明度。陳官隨即打斷她,認為她並不會就指控再作回應,故決定交由律政司考慮進一步行動,而現時已報警處理,其手機會交予高院司法常務官,又提醒她於周五必須到庭,否則法庭將會發岀拘捕令,期間她不可離開香港。
陳官指,由於她在律師樓工作,建議她可尋求法律協助,惟她一度否認。陳官續指,「you are fluent in English (你英文流暢)」,亦可索取法律意見,著她事先要求其律師於周五到庭。涉事女子離開法院,徒步至法院附近的港島香格里拉大酒店。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704
更新時間: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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