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炸雞罰款】食雞片段惹原告律師團哄笑 官:他們是取笑覆核申請

2018-05-17 13:23

大狀麥高義重申編導加插炸雞環節是製造滑稽場面。資料圖片
大狀麥高義重申編導加插炸雞環節是製造滑稽場面。資料圖片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線電視)一段藝員進食炸雞片段被指是植入式廣告,事後無線被通訊事務管理局罰款。無線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無線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重申,編導加插炸雞環節的原意是製造滑稽場面以娛樂觀眾,通訊局裁定時應視此編導原意為案中事實,局方不能自行解讀或評價編導原意,惟通訊局指控無線在缺乏合理解釋下加插該環節。

就判罰而言,麥高義認為15萬元罰款是一個錯誤,反映通訊局不明白條例賦予無線的權利。即使法官認為無線的確違例,麥高義認為局方應對公司發出警告,而非罰款。

案件今早開審時,申請一方播放涉案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片段。片段中女主持說要請一眾藝員「食好嘢」,又以近鏡顯示男藝員張口進食炸雞,惹原告律師團哄笑。法官區慶祥看畢片段後對麥高義說:「我想他們是取笑你的覆核申請。」引得庭內眾人大笑。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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