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遊台遇害】被告涉盜竊處理贓物今應訊 或考慮加控潛在控罪
2018-05-10 10:17
20歲港女潘曉穎今年2月在台灣被殺棄屍後證實一屍兩命,其同行男友涉嫌處理女死者銀行提款卡、相機、2萬台幣及手機等贓物,及取用女死者共1萬8千5百港元,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身穿藍白格仔恤衫站於犯人欄內應訊,他在應訊期間表現冷靜。朱仲強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控方或考慮就調查加控潛在控罪。
就案情的進展,辯方律師向法庭申請下令傳媒不要報道辯方要求控方為被告現有控罪加快調查,亦不要報道辯方指希望此押後申請為控方最後一個押後申請。而且朱仲強裁判官則指毋須作出禁止傳媒報道的命令。
控罪指報稱學生的19歲男被告陳同佳於3月13日在香港某處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該等贓物,即一張屬於潘曉穎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自動提款卡、一部Casio相機、一部iPhone 6手提電話及台幣二萬元,但仍不誠實地收受上述贓物。
至於另外兩項盜竊罪,被告則被控於3月21日與23日中的某一日,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一樓恒生銀行自動提款機,分別偷竊1萬港元和8千5百元港元,而上述物品為潘曉穎的財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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