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游台遇害】被告涉盗窃处理赃物今应讯 或考虑加控潜在控罪
2018-05-10 10:17
20岁港女潘晓颖今年2月在台湾被杀弃尸后证实一尸两命,其同行男友涉嫌处理女死者银行提款卡、相机、2万台币及手机等赃物,及取用女死者共1万8千5百港元,被控两项盗窃罪及一项处理赃物罪。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身穿蓝白格仔恤衫站于犯人栏内应讯,他在应讯期间表现冷静。朱仲强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5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控方或考虑就调查加控潜在控罪。
就案情的进展,辩方律师向法庭申请下令传媒不要报道辩方要求控方为被告现有控罪加快调查,亦不要报道辩方指希望此押后申请为控方最后一个押后申请。而且朱仲强裁判官则指毋须作出禁止传媒报道的命令。
控罪指报称学生的19岁男被告陈同佳于3月13日在香港某处知道或相信某些货品是赃物,而该等赃物,即一张属于潘晓颖的香港上海滙丰银行自动提款卡、一部Casio相机、一部iPhone 6手提电话及台币二万元,但仍不诚实地收受上述赃物。
至于另外两项盗窃罪,被告则被控于3月21日与23日中的某一日,在钻石山荷里活广场一楼恒生银行自动提款机,分别偷窃1万港元和8千5百元港元,而上述物品为潘晓颖的财产。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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