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協創會會員妻襲行政總監 判守行為一年 2018-05-04 13:24 吳應勇。 Previous Next 香港聾人協進會健聽行政總監吳應勇接到職員致電通知有人在聾協搗亂,到場時欲阻止聾協會員杜娟娟的友人使用職員電腦。杜在爭執及混亂下涉嫌抓傷吳,故被控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再訊,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陳慧敏裁判官判被告以$1000自簽保守行為1年。 案情指,50歲被告杜娟娟陪同友人到聾協求職,健聽行政總監吳應勇接到通知指有人在協會搗亂,到場後見到杜的朋友正在操作一部只供聾協職員使用的電腦,吳上前阻止其友人後,被告與吳爭執並糾纏,被告用手抓傷吳的面部,被告混亂中受傷後亦有觸痛,吳事後報警處理。 報稱主婦的被告杜娟娟被控於2017年2月16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彩虹邨紫微樓地下香港盲人協進會襲擊吳應勇,因而對吳應勇造成身體傷害。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細屋換大屋」申退稅被拒提司法覆核 官押後判決 下一篇 與香港眾志對話 楊潤雄不花時間爭辯母語問題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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