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麥達斯接獲兩催款函 涉8730萬人幣及690萬美元

2018-04-24 18:45

麥達斯(01021)公布,收到兩封日期分別為2018年3月9日和2018年4月16日的催款函,涉及分別8730萬元人民幣及690萬美元的款項。
公司指,首封的信件涉及融資租賃協議,其中洛陽麥達斯鋁業為承租人,吉林麥達斯鋁業、吉林麥達斯輕合金為擔保人,公司指,麥達斯輕合金在未通知董事會的情況下提供了上述擔保,前主席陳維平仍任職於主席時,以個人身份延長提供上述擔保,亦未告知集團。
而第二封信涉及融資代理協議。根據協議,中國中車擔任大連匯程的代理向新港出售鋁合金板塊,公司須承擔任何因新港延遲付款導致的違約金的責任,而目前新港未能償還13筆逾期的銷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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