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衣廠董事潛逃逾9年回港自首 承認詐騙判囚18個月
2018-04-17 16:25
辯方表示,在內地出生和長大的64歲被告韋顯華白手興家,製衣廠於90年代全盛時期曾擁有過千名員工。但回歸後經濟不景,製衣廠生意一落千丈。被告雖咬緊牙關,但因周轉困難,他與另一名董事黃俊傑商討後認為別無他法,便愚蠢犯案。
被告與另一名董事黃俊傑各擁有俊威製衣廠有限公司一半股份。被告於2006年8月22日至31日期間,以兩張虛假的銷售發票,詐騙中國工商銀行(亞洲)約100萬元貸款。
被告與黃俊傑於廉署採取行動前離港,但黃於2012年回港自首,最終因欺詐罪被判囚18個月。他於2014年刑滿後返回內地居住,並於翌年逝世。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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