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厂董事潜逃逾9年回港自首 承认诈骗判囚18个月

2018-04-17 16:25

六旬制衣厂董事因涉嫌诈骗银行约百万元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贷款,早年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董事潜逃内地逾9年,去年10月回港自首。他今午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欺诈罪,被判囚18个月。

辩方表示,在内地出生和长大的64岁被告韦显华白手兴家,制衣厂于90年代全盛时期曾拥有过千名员工。但回归后经济不景,制衣厂生意一落千丈。被告虽咬紧牙关,但因周转困难,他与另一名董事黄俊杰商讨后认为别无他法,便愚蠢犯案。

被告与另一名董事黄俊杰各拥有俊威制衣厂有限公司一半股份。被告于2006年8月22日至31日期间,以两张虚假的销售发票,诈骗中国工商银行(亚洲)约100万元贷款。

被告与黄俊杰于廉署采取行动前离港,但黄于2012年回港自首,最终因欺诈罪被判囚18个月。他于2014年刑满后返回内地居住,并于翌年逝世。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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