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調查主任遭2口罩男施襲 兇徒外形「高、搶眼」
2018-04-16 15:50
被告林樂曦被指於前年9月27日下午約4時30分,在上水警署對面的行人路襲擊廉署助理調查主任李嘉威。控辯雙方均承認,被告曾於案發前後出入上水警署報案室,但李於認人行列中認不出被告,鑑證科人員亦未有在車上發現被告的指紋。
控方案情指,李嘉威於案發時在警署對面的行人路執行職務,一輛白色私家車駛至他的位置停下。2名男子隨即下車,以金屬硬物襲擊李的頭部,兇徒得手後駕駛白色私家車往沙頭角方向逃去。李隨即往醫院接受診治,他被診斷頭皮裂傷、左、右太陽穴位置需要縫針。
李嘉威作供指,2名兇徒先後以硬物從後打他的頭部,李一邊招架一邊後退,雙方糾纏約20秒。他記得首名施襲的兇徒身穿黑色短袖恤衫,與被告案發時身穿的衣物相似。
辯方指李其實不肯定施襲男子的服飾,甚至不記得他事後是否登上涉案私家車,李否認。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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