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丘樹春再署任3個月 等足2年未「坐正」

2018-04-13 18:46

廉政公署2016年7月發生「取消署任風波」,執行處「一姐」李寶蘭辭任後,丘樹春接任執行處署任首長至今近兩年。政府今日再刊登憲報,指廉政專員白韞六根據《廉政公署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繼續授權丘樹春署任職務3個月,任期至7月17日。換言之,丘樹春署任最少2年仍未能坐正。

廉署發言人表示,丘樹春是以「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執行處首長。根據政府的現行制度,個別人員可以「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的方式署任,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而署任時間長短則視乎實際需要。

丘樹春持有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以及英國伯明翰阿斯頓大學公共管理理學碩士學位。他在1994年加入廉署任調查主任,07年晉升為執行處助理處長,並於14年起出任執行處處長。他曾偵破「珠寶大王」謝瑞麟父子提供非法回佣等案件。2016年7月,執行處首長李寶蘭離職,丘樹春一度請辭但獲挽留,其後獲署任執行處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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