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康宏中國金融服務延開股東大會 法官不同意 2018-04-13 13:43 案件今在高院聆訊。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康宏環球執行董事冼健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院容許康宏中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延期召開2012至2016年周年股東大會(General Meeting),以便在上述股東大會上提交該五個年度的收支帳目及資產負債表,案件今在高院聆訊,法官指雖然現時只須處理2016年度的大會,但認為當時並非無心之失,不同意延期召開大會。 法官指公司沒有召開周年大會可遭檢控,但2012至2013年度的起訴期已過,而2014至2015年已遭公司註冊處起訴並被定罪。至於2016年,法官認為,冼健岷作為康宏中國金融服務的董事,早應理解《公司條例》有關召開股東大會的規定,不認為涉及無心之失,故駁回今次申請。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毒狗案】漁護署新措施 解剖後歸還動物遺體 下一篇 雲端運算基礎證書課程 優秀學生獲引薦機會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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