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普及化」議案獲通過 易志明倡新樓必設充電器

2018-04-12 17:05

立法會今日討論,議員易志明提出的「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無約束力議案,他要求修改《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以強制所有新建之商住樓宇內的車位,必須提供充電設施,供電動車充電之用。另外,他亦要求因應已登記的電動車將相繼更換電池,盡快制訂廢汽車電池回收和處理的機制,以及推動專上學院開辦電動車的設計、科研及維修等課程。有參與討論議員,質疑《預算案》提出的電動車「一換一」計劃成效,是否太多限制。

有關議案在梁繼昌、莫乃光、盧偉國、容海恩、陳克勤、陳淑莊的修正後,獲功能組別及分區直選過半數在席議員支持通過。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表示,多個國家包括中國、挪威、德國及英國等的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後相繼禁售燃油車;同時全球最大的汽車生產商已表示會在2050年全面停止生產燃油車,而多家汽車製造商亦已表示會投放更多資源研發新一代的零排放電動車,特區政府於1994年起豁免電動車之首次登記稅,至今已超過20年,但截至2017年8月底,全港只有11 033輛電動車,佔全港已登記之車輛總數1.3%,成績未如理想。
就他自己提出的建議,例如新建之商住樓宇內的車位,必須提供充電設施,他指出現時全港約1500個充電器,僅300多個為快速充電器,地點分布集中,令電動車難以應用。至於電池問題,現時每年只處理5萬個左右,約10萬多個棄置於堆填區。

議員亦有討論有關電動車「一換一」計劃的建議,工程界盧偉國指出,自從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免上年取消,就影響了電動車增長,希望「一換一」計劃有效。但專業議政莫乃光則批評「一換一」計劃批准個案太少,一個多月只有11宗,質疑門檻過高,易志明亦指原有車輛需有6年車齡等限制太多。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回應指,計劃的目的,是在不增加私家車數目的前提下,提供經濟誘因,讓市民盡量選擇電動車,政府並不鼓勵過早銷毀車輛,不認同有議員指計劃門檻過高。

「一換一」計劃有足夠誘因,而本港屬於自由市場,汽車都是進口而來而非自家生產,制訂政策要留意生產地的情況能否適用香港,政府會留意及修訂政策。

建立時間:1110
更新時間: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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