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屋互委會成立前 房署擬短租辦事處予福利機構 2018-03-26 15:50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今日開會。 Previous Next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下午開會,房委會建議將新落成公屋的臨時空置非住宅單位,短暫租予福利機構。 房委會建議,日後將新落成公屋尚未使用的非住宅單位,如互助委員會辦事處等,以優惠租金出租予非政府機構作臨時工作基地,為居民提供支援服務。 一般做法是簽署為期1年的短期暫准證,收取每平方米每月55元優惠租金,單位於1年後若仍未被使用,可按月續證,直至互委會成立後,有關機構才遷出。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黃子華棟篤笑門票炒貴16倍賣1.5萬元 梁家傑呻買唔到:即係點玩法 下一篇 北區元朗4回收場涉違法 環保署檢20噸有害電子廢物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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