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屋互委会成立前 房署拟短租办事处予福利机构

2018-03-26 15:50

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下午开会,房委会建议将新落成公屋的临时空置非住宅单位,短暂租予福利机构。

房委会建议,日后将新落成公屋尚未使用的非住宅单位,如互助委员会办事处等,以优惠租金出租予非政府机构作临时工作基地,为居民提供支援服务。

一般做法是签署为期1年的短期暂准证,收取每平方米每月55元优惠租金,单位于1年后若仍未被使用,可按月续证,直至互委会成立后,有关机构才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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