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屋互委會成立前 房署擬短租辦事處予福利機構

2018-03-26 15:50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下午開會,房委會建議將新落成公屋的臨時空置非住宅單位,短暫租予福利機構。

房委會建議,日後將新落成公屋尚未使用的非住宅單位,如互助委員會辦事處等,以優惠租金出租予非政府機構作臨時工作基地,為居民提供支援服務。

一般做法是簽署為期1年的短期暫准證,收取每平方米每月55元優惠租金,單位於1年後若仍未被使用,可按月續證,直至互委會成立後,有關機構才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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